昨天是每年一度的全国法制宣传日。今年,市司法局将法制宣传平台搬到了海上,在“舟渡12”号渡轮上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普法活动,法律咨询、文艺表演、猜谜等应有尽有。市司法局局长张光明对记者说,下海岛、上船头、到军舰……他们将运用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具有舟山海岛特色的普法宣传教育,把法制理念传递到老百姓的心窝里。
在潜移默化中建设“心灵”
从1986年起,我国开始实施5年一轮的普法宣传教育,希望通过这一“心灵建设工程”,在潜移默化中让老百姓学法懂法守法用法。
普法宣传教育的受众主要是老百姓,但是要将一种根深蒂固的落后观念和习惯彻底清除掉并非易事。曾在舟山地区劳教所工作了12年、后又担任过市司法局政治部副主任的谢爱根对此深有体会。他说,以前舟山人的确很野蛮,常常酒后寻衅滋事,很多20岁不到的年轻人会在大街上拉开架势打群架。他还清楚地记得,当时定海和沈家门都发生过马路斗殴事件,小团体之间的斗殴从一条街打到另一条街,很多人在劳教所里还要争个死去活来。当时每年因打架进劳教所的有近200人。
谢爱根说,现在社会在进步,因打架进劳教所的人员基本没有了,劳教所的“编制”也缩减到了50多人,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普法宣传教育的功效。据谢爱根回忆,在上世纪90年代,我市有意识地加大了青少年的普法教育,在大中小学中开设了法制课,由他口述的《给家长上堂法制课》的录音磁带当时流传很广泛。
谢爱根说,近两年,市司法局利用更多的平台来进行普法宣传,“普法之光伴您行”等普法宣传活动开展得轰轰烈烈,在渡轮、客轮和长途客运汽车上都能看到普法宣传片,受众达近千万人次。
努力形成“大普法格局”
今年是实施“五五”普法规划的第三年,市司法局在传统基础上提出了“法律七进”(进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军营)的总体要求,其中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首次作为重点普法对象,要求企业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学法时间每年不少于30小时,企业每年组织职工学法不少于2次。
浙江华源电气有限公司是去年省工商企业信用AA级 “守合同重信用”单位,1992年4月成立之初,该企业就聘请了定海区司法局的相关人士作为法律顾问,第一个销售合同文本还是由法律顾问代笔的。该公司副总经理王雪萍说,今年以来他们参加了市司法局组织的劳动合同法培训,还专门从书店买来劳动合同法释义,一条一条加以对照,并逐一解释给职工听,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王雪萍说,一个企业的普法教育不仅需要司法部门的主导,同时还需要企业老总有长远眼光。据她说,近10年来他们公司没有发生过一件劳动仲裁案子,这与企业重视新员工的培训和营造良好的人文环境很有关系。
市司法局宣教处处长秦超坦言,普法教育是全民性的教育,形成一种齐抓共管的“大普法格局”,需要全社会各部门树立普法宣传的意识。
市委书记和市长也参加考试
12月2日上午,我市首次组织领导干部学法用法集中闭卷考试,连市委书记和市长也参加了考试。
秦超说,一个执法管理者不仅需要具备履行执法的能力,同时也要在法律不断升级过程中,寻求执法质量和水平的提高,达到执政为民的目的。据介绍,考试成绩将作为领导干部考核、任职、晋升以及所在单位“四五”依法治理、“五五”普法总结验收的重要依据。
领导干部是抓好普法教育的关键所在。浙江日报的一位记者说,20年前他在嵊山镇采访时碰到过这么一件事:镇长与一个渔民发生了一些矛盾,原本这个镇长可以通过行政手段来惩治这个渔民,但这个镇长并没有那么做,而是通过上告法院来解决个人矛盾。不管官司结果怎么样,一个基层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对群众法律意识的影响是显见的,最重要一点就是,这位领导干部懂法守法也会合理用法。
参加过本次考试的市工商局副局长吴央国说,以前很多行政执法部门法治意识不强,在很多行政执法上程序步骤不够全面到位,至少在法律解释上不够妥当。而现在很多部门将当事人的权利进行释放,附议和诉讼进行了强化,老百姓的意识也进一步加强,而政府部门在人性化执法上有了更多的亮点。
吴央国说,干部学法用法考试的目的不是法律知识的接受多少,而是在告诉行政执法者要在法律执行力上把握准确性,普遍建立一种依法行政的理念,提高整个系统内部的执法为民意识。
对近两年的普法宣传,市司法局局长张光明深有感慨,他所推崇的一种舟山海岛特色的普法宣教载体正在我市全面铺开,法律服务深入到了重点工程和项目,在服务大局中增强保障力、扩大影响力、赢得发展力。他说,普法宣传需要激情,要有创新和特点,将亮点逐步扩大,推行一个广大的普法格局,将法制理念传递到老百姓的心窝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