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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票还要看“姓公”还是“姓私”?

   本报讯 昨晚7点,经过民警的调解,一场因开发票引起的纠纷终于得到了解决。不过,纠纷虽平息,有一个问题却让当事人百思不得其解,给不给开发票难道还要看“姓公”还是“姓私”?

   整个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家住南杨社区的李先生因为家中油烟机出了点问题,联系了一名维修师傅来修。维修师傅陈师傅来到了李家,看了油烟机的情况后说,要收50元钱。李先生提出能不能少一点,但陈师傅似乎并没有听到,自顾自修起油烟机来。

   没花多长时间,油烟机修好了。陈师傅说修理费50元,李先生提出能不能少点。陈师傅说,最少45元。尽管优惠了5元钱,但李先生仍认为收费有点高,而且陈师傅的态度也有些生硬。于是他提出仍给陈师傅50元钱,不用再优惠了,但是必须给他开发票。

   按说,李先生讨要发票也是情理之中的事,但是干了这么多年一直也没开过发票的陈师傅有些为难了。李先生对此不依不饶,坚持要让陈师傅开发票。无奈之下,陈师傅离开了李家,找一些熟人讨要发票,最后总算找到了可以开发票的地方,可是只能针对单位才能开。

   陈师傅再次来到李家,提出开发票可以,要求李先生提供单位名称,但李先生是一名自由职业者。李先生认为,作为消费者,提出开发票的要求并不过分,也没有听说过开发票不能开给个人。就这样,一个要求对方提供单位名称,一个要求必须开发票。最终两人不欢而散,陈师傅只得再去找能给个人开发票的地方。

   然而一个多小时过去了,陈师傅还是没有找到可以开给个人的发票,他又来到李家,和李先生商量,干脆收他35元,双方没必要争下去了。李先生并未让步,陈师傅只得报警求助。昨晚7点左右,经过民警调解,李先生还是给了陈师傅50元钱,他说陈师傅的态度让他心里窝火。但是通过这件事,他更不明白,一个消费者索要发票难道必须要有单位才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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