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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俩在自己下的“绊子”上栽了

   我国相关法律明确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普陀的两少年想利用这一政策,钻法律空子,以为自己做下违法事却能逃避法律制裁,却不料——

   12月1日,当普陀沈中派出所民警告诉17岁的曹某,因诈骗他将被执行行政拘留时,原本一脸满不在乎的曹某顿时慌了神,一把拉住民警苦苦哀求:“叔叔,我没有诈骗,真的,求你们了,别把我拘留……”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一起“诈骗案”

   11月30日晚上,两个17岁的少年互相拉扯着,进了沈中派出所。他们分别是白沙乡的张某和东港的曹某。张某告诉值班民警,他是来报案的。今天中午,他的电动车被朋友曹某骗走,当给调剂行了。当晚,曹某被他在街上碰到了,就把他抓住扭送到派出所。

   曹某面对民警的询问,一脸老实,交代了自己因欠了张某2000元钱,无法归还,想骗车还钱的经过。

   民警赶到曹某所称的调剂行一调查,还真有这么一辆电动车。老板回忆起当时情景和曹某说的分毫不差。看来,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曹某实施诈骗无疑。

   案中有案

   可办案民警总觉得这案子有点邪乎,曹某还是个未成年人,却似乎对自己违法行为满不在乎,再一查,曹某有前科,去年曾因寻衅滋事被警方处理过。

   这个诈骗案办结前,办案民警再找曹某“聊聊天”。起先,曹某对民警的提问对答如流。但最后,民警告诉曹某:“这辆电动车价值2000多元,按照法律规定你将被处以行政拘留10天以上、15日以下。”戏剧性的一幕出现了,曹某的表情僵住了,半晌结结巴巴问民警,“我还不到18周岁,不是不用拘留吗?上次我被处理时也不是没拘留吗?”民警耐心地向曹某解释:“《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可你已经是第二次违反了,按照规定要拘留的。”这下曹某彻底慌了,拉住民警交代了事情真相。

   水落石出

   原来,曹某确实欠了张某2000元钱,无力归还,写了张欠条。可曹某和张某是一对铁哥们,一个不好意思逼债,一个不好意思赖账。

   11月29日,另一个朋友李某请张某把一辆电动车从一调剂行赎出来。没想到,这事给了哥俩灵感。张某把自己的电动车交给曹某,由他出面当了,换来1000元钱给张某。张某则拿着当票和欠条去见曹某父母,称曹某骗走他的电动车当了1000元钱,还欠他2000元,赶紧还3000元钱,不然他就报警。曹某想从父母处多骗1000元钱,留给自己零用。

   他俩演得挺卖力,满以为当父母不会为这点小事让儿子进公安局。可恨铁不成钢的曹某父母坚决不替儿子还钱,称如果自己儿子真做了违法的事情,就让公安机关来处理。

   本来这出“双簧”到这里收场还不算晚,偏偏曹某和张某都想钱想疯了,竟报警,想让警察出面“要债”,“怕什么,反正都是未成年人,不用被拘留。”

   最后,因按照谎报案情,警方依法对曹某处以行政拘留5天。张某也被处以行政拘留5天,但因初犯依法不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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