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结合我省实际,就深入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提出如下意见。
一、新形势下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重大意义
(一)农村改革发展30年取得的巨大成就和宝贵经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历届省委、省政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带领全省干部群众不断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全省农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巨大变化。废除人民公社体制,推行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放开农产品市场,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取消农业税,基本形成了符合国情省情和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农业经营体制,推动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不断增强和农产品供给的日益丰富;放手发展乡镇企业和个体私营经济,积极兴办专业批发市场,大力推进小城镇建设,发展壮大县域经济,形成了“百万能人创业带动千万农民就业”的格局,走出了一条以农民为主体、工农互促共进、城乡联动发展的农村工业化、城镇化道路,推动了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统筹城乡区域发展,大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村庄整治建设和农村扶贫开发,着力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和全面发展水平,初步形成了农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格局,推动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走在全国前列。之所以能取得这样的成就,最根本的经验是我们始终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放在重中之重的战略位置,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始终坚持保障农民物质利益和民主权利的基本导向,始终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基本方针,充分尊重和激发农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和创业创新积极性,充分发挥工业化、城市化、市场化对“三农”的带动作用,坚定不移地走农民群众共建共享的工业化、城市化、农业现代化协调推进的发展之路。
(二)全面建设惠及全省人民小康社会和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必须加快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当前,我省已全面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进入加快改造传统农业、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关键时刻,进入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重要时期。我们要紧紧抓住和用好这一战略机遇期,顺利实现全面建设惠及全省人民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就要更加自觉地把加快推进农村改革发展作为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基础和重点。推进新时期的农村改革发展,既有众多有利条件,也有不少严峻挑战,特别是城乡二元结构造成的深层次矛盾日趋突出。农业生产主体、经营体制、服务体系、技术装备、基础设施和资本投入不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矛盾日益突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任务急迫;农村二三产业素质性、结构性矛盾加速凸显,推进农村经济转型升级任务繁重;城乡公共资源配置不均衡、生产要素流动和人口布局不合理的问题依然突出,构建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要求紧迫;区域发展差距扩大和农民持续增收难度加大的问题依然突出,推进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和促进低收入农户加快增收的任务艰巨;农村社会利益格局深刻变化,加强农村民主法制建设、基层组织建设、社会管理的任务繁多。我们要牢牢把握时代潮流、国情省情和我省发展的阶段性特征,从全面建设惠及全省人民小康社会和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全局出发,深入实施“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抓住时机,乘势而上,加快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努力开辟现代农业发展的广阔道路,奋力开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崭新局面,在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上继续走在前列。
二、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三)指导思想。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把统筹城乡发展作为基本方略,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战略任务,把加快发展高效生态的现代农业作为基本方向,把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作为根本要求,以增加农民收入、保障农民权益为核心,建立健全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激励农民创业创新,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壮大县域经济实力,完善农村公共服务,加快农村社区建设,扩大农村基层民主,健全农村社会管理,加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四)目标任务。根据全面建设惠及全省人民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和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到2012年,我省农村改革发展的基本目标任务是:农村经济体制更加健全,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初步建立;农业发展方式明显转变,高效生态农业发展水平显著提高;农村产业结构明显优化,县域经济实力更加壮大;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农村人人享有良好的教育机会和医疗服务,农村文化进一步繁荣,农民整体素质进一步提升,农村劳动力就业更加充分,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建立,农村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农村社区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农村人居条件和农民生活质量有较大改善;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1000元以上,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得到有效遏制,70%以上的低收入农户(“低保”农户除外)家庭人均收入超过4000元,消费水平明显提升;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切实加强,农民民主权利有效保障,农村社会管理更加完善;农村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到2020年,全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超过20000元,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基本形成,成为农业现代化发展快、农民生活质量好、新农村建设水平高、城乡发展差距小的省份。
(五)基本原则。实现上述目标任务,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必须不断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始终把改革创新作为农村发展的根本动力。坚持把解放思想贯穿于“三农”工作的各个方面,尊重农民首创精神,支持农民创业创新,不断推进农村改革和制度创新,对事关“三农”发展全局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率先进行改革试验,加快破除城乡二元结构,使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充满活力。
——以人为本,保障权益。必须切实保障农民权益,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根本利益作为农村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农民意愿,着力解决农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全面保障农民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权益,不断提升农民综合素质和发展能力,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使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以农为重,强农富民。必须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始终把发展现代农业、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全面建设惠及全省人民小康社会和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战略任务。坚持把“三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重中之重的位置,加大支持保护力度,强化农业基础地位,实施科教兴农战略,加快现代农业建设,提升县域经济水平,推动农村全面进步,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城乡统筹,区域联动。必须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始终把着力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作为加快推进现代化的重大战略。坚持统筹工业化、信息化、城市化、农业现代化建设和统筹区域发展,建立健全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和区域联动发展机制,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加大对欠发达地区扶持力度和区域协作力度,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和区域协调发展。
——求真务实,固本强基。必须坚持党管农村工作,始终把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作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政治保证。坚持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党员干部头脑,完善党管农村工作体制机制,加强干部作风、基层组织、基层政权和党员队伍建设,保持党同农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形成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