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多亏了南湖法院的法官,这下终于可以过个安稳年了!”昨天,86岁的王老太收到了南湖区法院为其追回的900元赡养费。
900元的数目虽然不多,但解了老太太的燃眉之急。王老太因不能生育,在年轻时领养了一个8岁的女儿,一直抚养她至独立生活。然而,自从王老太住进老年公寓后,养女就很少去探望她,根本没有尽到赡养的责任。老太太每月600元的养老金仅能支付老年公寓的费用,连看病买药的钱都支付不起。4月11日,生活拮据的王老太向法院递交了诉状,要求养女承担赡养责任。法院判决其养女从2008年6月起每月支付老太太赡养费300元。谁知养女在判决生效后拒不履行义务,无依无靠的王老太只好再次来到法院求助。最终在执行人员的耐心劝导下,老太太的养女交出了3个月的赡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