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10日讯
记者昨从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与人行市中心支行于12月1日联合下发了《关于全市法院执行案件信息对接金融征信系统有关工作的规范意见》,这标志着全省首家地(市)级“信用法网”在我市建立。
据介绍,根据《规范意见》,全市两级人民法院从2009年1月1日起将全市53793件未结执行案件所有的被执行人信息按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的要求进行转化,逐步向人民银行提供,这项工作将在2009年2月底完成。同时,2009年新收执行案件、恢复执行案件的初始(立案)信息和结案信息,将由各法院按月采集汇总录入EXCEL电子表格,于次月5日前向当地人民银行提供。全市各级人民银行将充分发挥金融征信系统的的资源优势,为全市各法院查询执行案件信息提供便利条件。为此,各级人民银行将专门提供一台电脑供人民法院专人集中查询企业代码及个案中被执行人的相关信息,为人民法院有效执结案件创造条件。这项工作完成后,届时全市所有的赖账者将可以经由人民银行征信系统进行查询,其在全国范围均无法进行金融融资。
据了解,就地区一级如此大规模的数据共享,市中级人民法院与人行市中心支行的这项举措为全省首家推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