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10日讯 经过三天的检查,省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团对嘉兴市城区语言文字工作的评估活动圆满结束。在昨天下午举行的总结会上,评估团副团长、省语委副主任、省人事厅副厅长傅玮宣布:嘉兴市现阶段语言文字的社会应用达到了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顺利通过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的评估认定。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裘东耀在会上发言。
三天来,评估团采取听汇报、开座谈会、查看资料、问卷调查、实地测查等方式,对嘉兴市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单位、公共服务行业等语言文字工作重点领域的19家单位及步行商业街道进行了实地检查,完成了对规定项目和内容的评估。
评估团认为,嘉兴市的语言文字工作措施得力,社会参与广泛,整改工作扎实,工作机制日趋完善,成效显著。现阶段语言文字的社会应用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浙江省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的规定和要求,达到了“普通话初步普及、汉字的社会应用基本规范”的目标要求,适应了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营造了与城市整体形象相适应、有利于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的语言文字环境,为促进全市语言文字规范化和提高市民整体语文素质打下了良好基础。
评估团还就建立健全语言文字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加大人、财、物等方面的投入力度,进一步提升全社会的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等提出了建议。
裘东耀表示,评估团专家提出的宝贵意见,为嘉兴市今后的语言文字工作指明了方向。我们要认真总结和研究,针对薄弱环节,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继续加强语言文字工作机构队伍和制度建设,加强对社会用语用字的管理,进一步提高嘉兴市的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