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市建委建筑业管理部门获悉,《嘉兴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实施指南(试行)》昨天新鲜“出炉”。这标志着,嘉兴市范围内全面实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制度,并且有了具体操作“模板”。凡未实施分户质量验收的,开发(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不予出具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备案机关不予备案。
分户验收包括8项内容
分户验收俗称商品房一户一验,验收包括8项内容:室内空间尺寸,楼板结构层厚度,楼(地)面、墙面、顶棚面层,门窗、栏杆安装,防水工程,给水排水工程,室内电气工程,其他规定。
其中,室内空间尺寸,包括室内净高、净开间、净进深等偏差;防水工程,包括外墙、外窗、楼(地)面、屋面等部位的防渗漏功能;给水排水工程,包括管道渗漏、堵塞、坡度、预埋管道标志、安装固定、配件安装、地漏、存水弯、卫生器具等施工质量;室内电气工程,包括开关、插座、接地、户内配电箱安装、照明等电位联结质量。
分户检验如何实施
据市建委相关人士介绍,过去以幢为单位验收,要求相对宽松,加上又是抽查,难免会出现一些质量方面的“漏网之鱼”。以户为验收单位后,对住宅质量的要求更细化严格,全市住宅质量有望得到提升。
据介绍,住宅工程主体结构验收和竣工验收前,应由建设单位按规定组织分户验收,并将分户验收相关资料包括分户验收方案、分户验收记录表、分户验收汇总表等提前5个工作日报送当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质监机构在监督主体结构验收和竣工验收时,应监督验收组通过现场随机抽查的方式,复查验收,分户验收记录是否真实、有效,复查核验的户数每单位工程不少于3户,且比例不少于总户数的5%。
市建委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质监机构在监督中,发现分户验收条件不符合相关规定,或分户验收记录内容不真实或存在影响主要使用功能的质量缺陷时应终止验收,责令改正,重新进行分户验收。重新分户验收后,凡涉及实测实量的验收内容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检测资质的机构进行抽查检测,其余验收内容由验收组进行抽查检测,抽查检测户数每单位工程不少于5户,且比例不少于总户数的10%。
验收不合格如何处理
记者了解到,该指南明确了分户检验的合格标准,实测实量项目中有80%以上检查点在允许偏差范围内,且最大偏差不超过允许偏差的1.5倍。
分户检验若不合格,如何处理?市建筑业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解释说,分户验收过程中,发现有不合格情况的,施工单位应进行整改,整改后重新进行分户验收。存在无法整改情况,涉及结构安全的,应由原设计单位认可;设计单位无法认可的,可通过检测鉴定;不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可由建设、施工单位协商解决。值得一提的是,凡经过处理或者协商解决通过分户验收的,建设单位应将有关情况如实告知住户,并报工程所在地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
市建筑业管理局总工程师金智勇表示,从上个月起,没有进入主体结构验收的项目已经纳入分户验收范围内,而住宅工程的分户验收工作估计要到明年1月、2月才正式全面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