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一家空壳的担保公司老板高某,拿着伪造的银行承兑汇票套取现金600多万元,随后这名“暴发户”花了130多万元买了辆奔驰轿车。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以票据诈骗罪判其无期徒刑。
年近50的高某是市区人,10年前曾因贩卖毒品被判处1年6个月。去年下半年,在朋友的帮忙下,高某虚假出资成立了一家名叫亿超的担保公司,自任董事长。虽然没钱,可他仍然表示要投资2000万元到山东东明三宝苦参素制药有限公司(今年1月该公司被吊销执照)。这么一大笔投资款哪里来?高某与自称是山东菏泽农业银行牡丹区支行的刘某约定:由刘某(已判刑)帮高某拆借资金2000万元,以银行承兑汇票结算方式进行,高某支付一定的报酬给刘某。高某自称在温州的银行有关系,只要弄到的汇票能通过银行鉴别机检验,他就能想办法搞出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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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理查明,去年11月~12月间,高某从刘某处获得伪造的银行承兑汇票共8份,总票面金额2550万元。去年11月中旬,高某将一张面额100万元的伪造银行承兑汇票交给朱某去兑取资金。后来,这张汇票以94.8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黄某,同年12月8日,该张汇票被发现为虚假票据,非法所得随即被悉数追回。
另外,高某将两张面额3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经他人交由陈某(另案处理)兑取资金。陈某以569万元的价格将两张汇票转让给李某。后来,当高某拿着其他伪造的汇票去诈骗时均被发现有假而未遂。
骗得600多万元后,高某大肆挥霍,仅购买轿车就花费了150多万元,包括一辆奔驰350轿车和一辆本田轿车。案发后,警方追回赃款150余万元。
法院认为,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明知是伪造的汇票而使用,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票据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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