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13日讯
每年12月1日至次年3月30日,是我省雨雪冰冻灾害防御的关键期。日前,省政府在全国率先出台了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对冰雪灾害防范应对工作进行了规范和细化。
预案根据灾害影响范围和程度,将冰雪灾害分为特别重大雨雪冰冻灾害(I级)、重大雨雪冰冻灾害(II级)、较大雨雪冰冻灾害(III级)以及一般雨雪冰冻灾害(IV级)四级,并规定将气象条件作为独立的预案启动标准。一旦气象监测或预报达到既定指标,立即启动相应等级的灾害应急响应。
受灾地市政府及省指挥部成员单位要及时收集本地区(本行业)受灾情况,在两个小时内将气象信息、交通信息、公共设施信息、农林信息等报送指挥部办公室,并根据实际情况实施续报。
报刊、广电、网络等媒体以及通讯企业,在发布冰雪灾害信息时应更加透明、规范、及时。同时必须加快全省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完善灾害信息收集评估与预警系统,以提高对冰雪灾害的预警能力。
预案还对应急队伍保障、资金保障、应急物资装备保障、避灾场所等作出了相关规定。此外,当外省冰雪灾害对我省造成影响时,我省也将及时启动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