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在酒店消费了6瓶啤酒,账单上却记了76瓶。近日,因账单“出错”多收了消费者630元的市区一家酒店,向消费者“退一赔一”。
12月5日中午,林先生和同事到市区南浦一家大酒店用餐,用餐后结账,林先生同事发现酒店打出的账单上显示他们消费了2000多元。由于没上什么特别贵的菜,林先生同事就仔细查看账单,发现账单上啤酒消费一栏被记了76瓶,事实上他们只消费了6瓶,被多收了6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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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先生向酒店方提出赔偿要求,酒店方向林先生等人表示道歉,但没有满足林先生等人的要求。
鹿城工商分局南浦工商所接到林先生等人的投诉后,赶到现场调解。工商人员认为,酒店方虽称系电脑录入出错,但酒店人员未能及时发现错误并予以纠正,直到结账后才被消费者发现,酒店方在结账单核对上存在问题,存在“以欺骗性价格提供商品或服务”。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规定,当事酒店应根据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总额的一倍。经调解,当天,该酒店除向林先生等人退还多收的630元外,另赔偿630元。
记者 金勇 潘达源进入论坛讨论(温州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