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
 
首页 | 高层 | 原创 | 各地 | 社会 | 产经 | 科教文体卫 | 生活 | 图片 | 视频 | 人物 | 看浙江 | 舆论监督 | 平安浙江订阅本频道的头条新闻
    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浙江新闻 > 短消息 正文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
这笔治疗费该由谁埋单

  


   图中可以明显看出里面的钢板已经断裂。

  


   医院给高女士的书面答复。

   本报讯(记者冯小平)昨天,家住鄞州古林镇的高女士向本报新闻热线87000000反映,称她前年因不小心断了手臂,后来在宁波市第二医院做手术,在手臂内放进了固定钢板。今年3月份发现才放置了一年多的钢板断裂了,医院对她施行了第二次手术,换上了新的固定钢板(钉)。事后,高女士向医院提出理赔,医院同意给予补偿,但要她先支付第二次手术的费用。“如果钢板不断裂根本就不用做第二次手术!我已经无缘无故多吃了苦头,还要承担手术的费用,这太没道理了。”高女士愤愤不平地说。

   钢板断裂让她多吃苦头

   据高女士介绍,前年9月18日上午,她不小心滑倒在地,右手臂摔断了。当天上午,高女士就来到宁波市第二医院住院治疗。手术过程中,医生在高女士摔断的手臂内放置了用于固定的钢板。8天后,高女士出院,医生告诉她,如果不出意外,约一年半以后钢板就可以拆除了。高女士告诉记者,为了尽早恢复正常,她一直小心翼翼。

   今年3月份,高女士觉得差不多可以拆除钢板了,但没有想到右手臂痛了起来,后来发现右手臂红肿。于是她到宁波市第二医院进行拍片检查。这一查让高女士吃惊不小:原来放置在受伤手臂处的固定钢板断裂了。不得已,她只好又在市第二医院住院治疗。住院时,医院要高女士付费800元。不久,医院对高女士施行“右肱骨髓内钉内固定”手术,在手术前高女士又向医院支付了2000元。5月26日,经市第二医院医生拍片检查,显示骨折处愈合正常。

   高女士告诉记者,比起第一次手术,第二次手术不但刀口大而且多,让她无缘无故多吃了苦头。她介绍说,第一次放在手臂里的钢板比较小,手术时也只是在手臂上开了一刀放上钢板就结束了。但第二次手术就麻烦了,不但开刀从她的髋部取软骨放在手臂骨折处,而且要取出断裂的钢板,重新放置的固定钢板(钉)也比原来长了许多。更让高女士害怕的是,那根长长的固定钢板(钉)是从她的肩部穿下去的。高女士说,多吃了苦头不算,本来以为一年半左右手臂就可以恢复正常了,可现在还得再过一年多,无疑会给她的生活和工作带来许多麻烦。

   医院同意补偿却要扣除医药费

   今年11月,高女士向宁波市第二医院提出理赔申请,认为由于钢板的断裂导致她接受第二次手术,给她精神上和经济上都造成了损失,为此,要求医院赔偿33065元(包括误工费、住院护理费及已经支付给医院的费用等)。12月10日,宁波市第二医院医务科给高女士一份书面答复,称医院与钢板经销商经过协商,决定同意患方(高女士)付清第二次住院费用(15000元左右)后,院方一次性补偿患方2万元。患方如对这样的答复不满意,可另找法律途径解决。对于医院这样的答复,高女士显然不同意。她告诉记者说,补偿费和医药费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她提出要求赔偿3万多元,如果医院认为过高可以再商议,但医药费让她承担就太没道理了。她说,这笔医药费之所以会产生,根源不在于她,她已经吃了那么多苦头,而且在随后的一年多时间里她的手臂仍旧得不到恢复。

   对于高女士的遭遇,海曙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长江波认为,如果不是消费者自己的原因造成钢板断裂,医院让高女士自己承担医药费用是没有道理的。浙江众信律师事务所的黄妙律师也称,医药费不应该由高女士出,而她可以就误工、护理等费用提出赔偿要求。本篇新闻热门关键词:5元商经

  

  

  

[ 复制本文标题地址 ] [ 发表评论 ]  
我来说两句:(留言仅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昵称: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