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劳动保障部门发布消息,为进一步促进就业,今后,免费为求职者提供职业介绍并且介绍成功的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职业介绍机构可以享受职介补贴了,补贴额度为每介绍成功一人补贴50元至100元,但前提是必须为规范运作的职业介绍机构。
这项政策的适用范围为:宁波市本级、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鄞州区、镇海区、北仑区、大榭开发区、宁波国家高新区、宁波保税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及其所属街道(乡镇)、社区(村)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经市、区劳动保障部门许可设立,符合职业介绍补贴申报条件的职业中介机构。
上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职业中介机构,为宁波市失业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和非本市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提供免费职业介绍服务并介绍成功,求职者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且办理就业登记的,可向市、区就业管理服务机构申领职业介绍补贴。
职业介绍补贴标准是:为本市户籍的城镇失业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提供职业介绍的,给予每人100元的职业介绍补贴;为非本市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提供职业介绍的,给予每人50元的职业介绍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