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马成“为富不仁”的代名词?
近年来,与宝马车主相关联的恶性事件频频曝光,搜索一下“宝马撞人”,显示有124000条信息。
从2003年舆论哗然的哈尔滨宝马撞人案,到2004年北京宝马校园撞人案、同年长沙宝马撞人案、西安宝马彩票案,2005年北京富家子弟宝马撞人逃逸和2006年宝马车主殴打骑车者,2007年2月北京中关村宝马司机掌掴停车管理员……每一次事件曝光后均引起舆论震荡,民心激愤。
当年哈尔滨宝马撞人案后,迅速成为八大网站的关注热点,点击率名列第一。为何一沾上“宝马”,普通交通事故便迅速成点击率超高的新闻事件?一位IT业人士半开玩笑的话似乎代表了很多网民的心声:“奥拓车主打人,是人民内部矛盾,宝马车主打人,那是阶级矛盾!”
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有关社会学专家指出,宝马车撞人案之所以产生如此强烈的社会反响,实质上是社会情绪爆发的一个体现,是社会情绪、社会张力的一种折射。
长期以来,人们形成一种印象,觉得开宝马的人不少是为富不仁者。在记者随机调查中,几乎所有受访者都表示,宝马车主给人的印象大多是“暴发户”、“素质低”、“太张扬”、“霸道蛮横”。
一位署名“郁闷的弱势群体”的网民留言说:“因为开‘BMW’,所以很注意车德,然而却还是免不了被出租车、大公共欺负,被行人骂,这时候只能忍气吞声,不然你就是下一个被媒体曝光的开宝马没素质的暴发户。”他认为公众对“宝马”的敏感是社会仇富心理在作怪。
是“仇富心理”还是“民心堕落”?
关于“仇富心理”的话题这些年来一直不绝于耳,频频见之于报端的诸多有关涉及富者与贫者的恶性事件似乎显示,当前社会上的确存在着不满情绪和一定程度的“仇富心理”。
2006年8月2日上午,因在抢劫时将清华大学一名年仅35岁的女教授杀害,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抢劫罪、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判处死刑的庞茂升,就曾在法庭上说:“看到关于宝马车撞人的报道后,我觉得有钱人太张狂,就想法教训教训他们。”
一位年轻女士坦承,看到有钱人出事会有幸灾乐祸的感觉。“仇富?算是吧。”一位名叫“玩得高兴”的网友甚至留言:有钱人死了都不冤!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周孝正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这种“仇富心理”的产生是正常的,因为中国社会贫富差距已经到了相当危险的程度,而一些先富起来的人财富来源不正当,并且与腐败相连,因此严格来说,公众并非“仇富”而是“仇腐”。他认为,这种心态恰恰是社会良知的表现,“与权力腐败相比,民心的堕落更可怕,一旦民心堕落与权力腐败形成互动,那将是件悲哀的事情。”
如果说富人的财富都是不干净的,这显然有失公允,但公众对于“有钱人”的认知,则多数持质疑态度。北大学者孔庆东在电视节目中公开说“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不是让一部分王八蛋先富起来。”大众对于富豪们的印象可见一斑。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毛寿龙则明言:“中国当前所谓的仇富其实并非真的仇富,而是仇不公”。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马凯在今年两会期间曾表示,目前收入差距存在扩大趋势是一个事实,在城乡之间、不同地区之间、不同阶层之间的收入差距确实在拉大,有的甚至还比较严重。来自北京市朝阳区统计局的数字显示,这个区职工工资水平最高与最低行业之间差距超过10倍。
构建和谐社会,心态更需理性平和
2006年10月1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要注重促进人的心理和谐,塑造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
尽管对是“仇富”、“仇腐”还是“仇不公”莫衷一是,但当前社会心态存在问题则是不争的事实。中国人民大学张鸣教授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当前社会心态的“暴戾”已经到了相当严重的地步,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危险因素。
记者认识的一位宝马车主表示,不管自己停车多注意,总是免不了遭遇被划的命运,难道“BMW”就是这么招人恨吗?她认为社会心理的不平衡使“宝马车主”遭到不公平对待。还有网友表示:社会仇富心理会打击富人慈善捐助的积极性。
中共中央党校社会学教研室教授青连斌说,社会心理就像一个传感器,牵动着人们的敏感神经,对社会和谐的影响是深层次的。一个健全的社会不应让仇恨成为一种集体情绪。培育和保持个体与社会群体的和谐心态,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张鸣教授认为,构建和谐社会,培养理性平和的社会心态,需要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政府责无旁贷,完善分配制度,加强民主监督,逐步缩小贫富差距,使致富渠道畅通,使得公众对通过个人奋斗改变社会地位产生信心;富人应承担更多社会责任,积极参与慈善公益事业;先富者与后富者之间沟通渠道的畅通是形成良好社会心态的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