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18日讯
在杭州,由于各个单位地下管线的新建、改建、陈旧、事故、维护等建设项目,道路路面“开膛破肚”及挖断管线事故时有发生,给居民生活带来很多困扰。近日,《杭州市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条例》(以下称《条例》)通过审议,并将于200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此次的《条例》对地下管线的建设规划、建设、竣工测量、档案信息移交等进行了规范。这也是国内首部规范城市地下管线建设和信息管理的地方性法规。
《条例》就明确规定地下管线建设实行统一规划。由规划部门编制城市地下管线综合规划,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地下管线综合规划编制城市道路建设专项计划和城市地下管线建设计划,这样一来,就实现了地下管线与道路建设同步进行,杜绝路面无序开挖。
另外,《条例》还明确规定今后要开挖管线,都要由道路建设单位来统筹管理。各个管线建设单位要开挖,就要上报到道路建设单位,由其来合理安排城市地下管线建设工期。
除此之外,《条例》还提倡地下管线共同沟建设,比如在新、改、扩建城市道路时,道路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要求为城市地下管线预埋横穿道路的管道,为将来的管线施工预留了空间,避免道路重复开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