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提出“今后3年全国保障性住房总投资将超过9000亿”窃以为,要让“3年9000亿计划”真正成为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实现社会公平的“利器”,关键是要在“廉”字上做好做足文章。
首先,必须要有制度性的保障措施,把好保障性住房的“廉政关”。以往开着豪华车住经适房、用经适房出租获利的现象屡见不鲜。这一点,对国家今后推行住房保障制度是有很多教训可汲取的。
其次,要把“廉租房”作为保障房的主体。最近有报道称,山东、湖南、河北等地已停建经适房并以廉租房取而代之。对此,笔者持赞同态度。理由有两条:一是廉租房的产权属于政府,由政府统一规划和建造,质量较好、面积不大、只租不卖、租金低廉。这样,低收入者即使是农民工也住得起,入住者的资格审查也较容易掌握。二是符合“市场归市场,保障归保障”的国际惯例,由于商品房的开发成本,根本无法与保障房站在同一起跑线上,倘若“3年9000亿计划”全以经适房、限价房的形式出现,势必对商品房市场造成严重冲击,也有违市场的公平与正义。而廉租房与商品房本来就是壁垒分明的两个市场,实现“市场”与“保障”的双赢。
再次,要让得到住房保障的低收入群体支付得起低廉的居住和生活成本。今后政府在推出保障房时,能否多为低收入家庭在市区较好地段和交通枢纽位置造一些廉租房,既让他们往得起,又方便他们出行,减低他们的生活成本。这对政府而言,失去的是一笔土地出让金和部分税收,得到的却是社会的和谐,其积极意义和社会价值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本篇新闻热门关键词:出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