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国务院放宽二套房贷的政策明确规定,“对已贷款购买一套住房但人均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申请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房的居民,比照执行首次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优惠政策,即‘首付二成,利率七折’。”
此前,央行和银监会曾公布:借款人家庭的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可比照首套自住房贷款政策执行。但这类借款人须还清前期贷款,还必须提供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据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出具的家庭住房总面积查询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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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的变化在于已贷款客户上。”深圳发展银行温州分行零售银行部总经理刘少巨告诉记者,“刚出来的二套房贷新政没有明确已贷款客户在购买第二套房时是否需要还清第一套房的贷款后,才能享受首套房的优惠政策。而在此之前,已购买第一套房的贷款客户须还清前期贷款、符合一定条件之后,才能比照首套自住房贷款政策执行。”
刘少巨表示,此次新政已经比较明确,银行方面将会尽快执行二套房贷新政。银行通过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以家庭为单位来查询购房人有没有贷款买房的记录。如果没有,则直接作为首套房;如果已有购房记录,家庭人均居住面积低于温州市人均居住面积,那么贷款人再申请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房,则比照执行首次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优惠政策。
但是,也有部分银行表示要等总行出台细则,明确对“二套房”的界定,包括是否需要结清第一套贷款之后才会执行新政。
记者查询了市统计局今年上半年公布的《温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目前我市城市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33.52平方米,这意味着三口之家低于100.56平方米,再购普通自住房的,可享受优惠政策。
记者 张朋进入论坛讨论(温州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