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22日讯
昨天,《华夏时报》登出道歉声明,就相关报道失实向帅康集团及其董事长邹国营表示“最诚挚的道歉”。至此,历时一年之久的帅康集团及其董事长邹国营诉《华夏时报》名誉权纠纷案尘埃落定。日前,双方在余姚法院主持下达成了调解协议,《华夏时报》登报道歉,而帅康集团及邹国营放弃经济索赔。
去年12月10日,《华夏时报》发表了题为《传惠而浦并购帅康》的报道称,帅康董事长兼总裁邹国营“赌博输了很多钱,现在已经把股份卖给惠而浦还债”、“帅康品牌已经日渐衰微”,并引用“知情人士”的话称帅康董事长“个人财务问题已经引起余姚当地政府的关注,相关机构已经对其进行调查”。
帅康集团认为这篇报道不但诋毁帅康集团的品牌形象,还对邹国营的人格产生了极大负面影响,使帅康的品牌形象受到巨大损害。
报道刊登后,帅康集团和余姚市人民政府在第一时间发表郑重声明进行澄清。但《华夏时报》并未就此作出任何答复。因此,帅康集团及其董事长邹国营将《华夏时报》社及相关报道记者告上法庭,要求《华夏时报》赔偿帅康集团经济损失300万元、邹国营个人名誉损失100万元,共计400万元整。同时要求被告方在知名媒体上发表声明,公开认错,赔礼道歉,恢复名誉。
今年11月25日,在余姚市人民法院努力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了上述调解协议。
对《华夏时报》昨天作出的道歉声明,原告帅康集团及其董事长表示可以接受,并向社会郑重承诺:作为中国厨卫电器行业的领军企业之一,帅康集团今后将继续努力,一如既往地为消费者提供优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