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在线讯 从2004年起到2007年6月,安吉人王某在3年左右的时间内,先后30次骗取他人钱财1700余万。最近被市检察院以诈骗罪、非法拘禁罪对王某提起公诉。日前,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2004年起,王某在经营石矿、养鸡场过程中遭受巨大损失,向谷某、竺某等多人高息借款共计人民币1700余万元,借得款项除部分用于养鸡场经营外,绝大部分用于弥补亏损、偿还债务及支付高额利息等。2007年6月,王某逃离安吉藏匿,同年9月王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同年11月2日,王某被依法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