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杭州12月22日讯 2009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省纪委、省监察厅日前发出通知,对节日期间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作出部署,要求坚决制止各种不正之风和奢侈浪费行为,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保证中央和省委各项重大决策的顺利实施,促进全省上下共克时艰,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结合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充分利用元旦、春节期间总结和部署工作的时机,扎实开展反腐倡廉教育,重申和强调中央、省委关于廉洁从政的各项纪律和规定,对党员、干部早打招呼,及时提醒,做到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切实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忧患意识、节俭意识和廉洁奉公意识。
通知强调,要认真落实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坚决制止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挥霍等不良风气。节日期间切实做到: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用公款相互请吃,组织游山玩水、安排私人度假旅游活动;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违反规定驾驶公车;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事宜和借机敛财;严禁各种名目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严禁印制、发售、购买和使用各种代币购物券(卡);严禁巧立名目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发放奖金津贴补贴;严禁违反规定组织达标评比、考核奖励和节日庆典活动。通知指出,当前我省经济发展面临近年来最为严峻的考验,各级党政机关要增强服务意识,以优良的作风和高效的工作为推动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环境。把精力和时间放到深入基层体察群众疾苦、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上。任何地方和单位都不得以举办节日活动为名向企事业单位和群众转移费用负担,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通知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管好自己、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切实担负起本地区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职责。要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纠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对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一律先免职再处理;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有关单位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