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23日讯
昨天上午9时左右,丽水一家广告公司的老板钟先生向江南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报案,称在金华被人骗走了3万元“合同保证金”,骗他的竟然是年底就要完婚的准姐夫。
钟先生的准姐夫名叫于者保,江苏盐城人,与钟先生的姐姐认识已有两三年,两人准备在今年年底完婚。钟先生说:“我认识‘姐夫’也快两年了,去年‘姐夫’还有2.5万元投入股市,让我姐姐操作,我根本没有想到姐夫会骗我。”
钟先生说,早在几个月前,“姐夫”就告诉他,他在交通银行金华市分行认识一个营销部经理,他有信心让钟先生拿到一笔灯箱广告业务。上个月中旬,“姐夫”带着钟先生到金华见了所谓的银行经理。上周五,“银行经理”带着他们在银行大楼外转了一圈,又到市区“两街”查看了要安装的广告灯箱位置,谈妥了灯箱尺寸、数量以及合同总价。
令钟先生疑虑的是,尽管双方已经签订了合同,可银行方面出面的始终是这名经理。对方解释,银行有规定,不能让外部人员进入办公区。由于从中牵线的是自己的“姐夫”,钟先生没有再深究下去。根据合同规定,造价为12万元的这笔业务,钟先生要事先打入对方账户8万元作为保证金。钟先生向同行打听过,这种做法的确有。见钟先生现金吃紧,“姐夫”还好心地说,他可以帮忙垫付5万元,让钟先生出3万元即可。
12月21日上午,“姐夫”陪着钟先生,到交通银行金华市分行,通过一楼业务柜台交了3万元“保证金”。此后,钟先生就一直无法与“姐夫”取得联系。昨天一早,钟先生等该银行一开门,就直接去询问相关事宜,得到的答复是:银行根本没有这笔灯箱广告业务,也没有这名营销部经理。
直到报案时,钟先生仍觉得难以相信。“我跟姐姐联系过了,姐姐也联系不上他。尽管他投在股市里的这笔钱亏了,但没必要为了3万元钱,伙同他人来骗我吧?”钟先生说他只有寄希望于警方,在找到“姐夫”后搞清楚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