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委研究,决定将拟提拔任用或转重要岗位任职的19名同志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1、反映问题的方式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市委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2、要求 反映问题要本着对党和人民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3、公示时间 从12月24日起到12月30日止,共7天。4、公示联系处室和受理电话 联系处室: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 地址:湖州市行政中心三号楼邮编:313000举报电话:12380电子信箱:gbjd@huzhou.gov.cn中共湖州市委组织部
2008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