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了解到,我市将从明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这是自2005年以来连续第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全市约4万余名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将受益。
据市社保局养老保险一处负责人介绍,此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对象,为2008年12月31日前已经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人员和按国家相关文件办理退职的人员。同时,本次调整中,继续采取普遍调整和特殊调整相结合的办法,并向退休时间早、工龄长、退休金相对偏低的人员倾斜。
据介绍,普遍调整是指,全市的退休人员月人均上调基数为65元,退职人员月人均上调基数为55元;退休(退职)人员缴纳养老金年限每满一年(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每月增加2元;今年年底前,男年满70周岁、女年满65周岁及其以上的退休(退职)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每满一年,每月增发1元。特殊调整是指,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对特定退休(退职)人员再适当增发基本养老金,如获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和高级技师资格者、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退休(退职)人员等等,退休越早的上调越多。与此同时,基本养老金低于2008年底当地企业月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50%的退休(退职)人员,在调整前先补足到平均水平的50%。“但补足金额最高不得超过50元。”该名负责人补充道。
另外,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从明年1月1日起,我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也将再次提高: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280元/月提高至每人320元/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170元/月提高至每人200元/月。据悉,此次上调幅度是从1997年以来7次调整中上调幅度最大的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