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一名在酒店KTV上班的女子醉酒后回到住处,凌晨却被发现坠楼身亡。警方排除了他杀嫌疑。其父母认为女儿陪酒是为酒店招揽生意,酒店应承担赔偿责任。日前,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该酒店补偿死者家属10万元。
死者小霖,江西人,23岁。她曾断断续续地在乐清市乐申大酒店KTV包厢从事陪唱、陪酒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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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2月17日晚,小霖到酒店上班,和服务员邹某被安排到218包厢,陪两名男客人喝酒、唱歌。那天,她喝了很多酒。
凌晨零时许,客人离席。此时,小霖已喝得酩酊大醉。邹某和男友宋某一起把她送回乐成镇晨沐路的暂住处。
凌晨2时许,有人在楼下发现了小霖的尸体。法医鉴定:小霖为高空坠落致死。另外,警方还发现小霖的血液中酒精含量很高,坠楼前属于醉酒状态。
乐清警方根据现场访问、勘查、尸检等相关证据,认定小霖死亡并无他杀嫌疑,并决定不予立案。虽警方排除了他杀,但小霖坠楼的真正原因至今未能查明。
今年5月,小霖的父母起诉乐申大酒店,要求赔偿42万多元。他们认为,既然警方排除他杀嫌疑,那么女儿的死是属于非外来因素造成,其酒精的作用是重要原因。小霖当时因工作需要饮酒过量,酒店方没派人看护,最终导致坠楼身亡。因此,该酒店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酒店方觉得很冤枉。一、双方没签订劳动合同或雇佣合同,小霖来不来酒店由其自己决定,所以不存在雇佣关系;二、即便存在雇佣关系,其死亡并不在雇佣过程中发生,而是在回家之后。
法院认为,从小霖当天活动的过程来看,她与酒店方存在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且其陪酒行为与酒店的经营效益有关联,虽然报酬是客人支付的,但这仅仅是支付方式不同,不影响双方雇佣的关系。另外,小霖之死不在其服务时间和服务场所发生,但警方已排除他杀,在双方当事人不能证明其死因的情形下,考虑到她是醉酒过程中死亡及自身醉酒的过错等具体情况,故酌情由被告酒店补偿死者家属。
一审判决后,乐申大酒店不服,提起上诉。日前,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维持原判。贤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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