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25日讯
温州瑞安市原副市长蒋良荣被判缓刑后,仍吃六年“空饷”。此事经媒体曝光一周后,昨天下午相关部门做出了回应。瑞安市人事局表示将对蒋良荣予以辞退,发给他的超标钱款将如数追缴。
“吃空饷”事件被调查
9年前,蒋良荣曾任瑞安市副市长,后因涉嫌“买官”被降职。2002年末,时任瑞安交通局副局长的蒋良荣,因受贿罪案发,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从2003年1月9日判决生效,直到今年12月份,蒋良荣并未被开除公职,人事关系仍保留在交通局,但该局知情人士透露“他基本上不来上班”,期间工资照发。
在其“吃空饷”6年后,该问题被报纸披露,随后引起瑞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会议并指出,“正确对待新闻舆论的监督……责令有关部门查清事实依法按规定严肃处理”。
发给蒋良荣的是生活费
温州市人事局有关部门介绍,在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规定出台前,并未明确被判缓刑的公务员到底该如何处理。而根据此前的相关办法,处于缓刑期的公务员,可继续到单位协助工作。
但是社会舆论也指出,蒋良荣领了“工资”,却存在“不上班”的现象。
昨天上午,瑞安市交通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对蒋良荣问题进行了详细调查,并多次召开局党委会议讨论此事。
一名负责人表示,其实发给蒋良荣的钱比局里其他工作人员低很多,属于“生活费”,是出于给予他基本生活保障的考虑。至于其“基本不上班”的情况,问题确实存在,因蒋“身份特殊”,岗位不好安排,所以让他从事一些外围协调工作,“有些事情他也在做的”。
2008年1月8日,蒋良荣缓刑期满后,去留问题仍未“盖棺定论”。瑞安交通局解释,按照有关规定,缓刑期满后,还有1年的协调时间,如果到期没有单位愿意接收,才会作出最终处理。
当事人被“予以辞退”
不过,考虑到蒋良荣存在“基本不上班”的情况,瑞安交通局调查研究后,还是提出了“予以辞退”和“追缴超出标准钱款”两条处理意见。经初步核算,近6年时间内,发给蒋的超标钱款,约为4万多元。
昨天上午,记者向瑞安人事局办公室核实到,这一处理意见,已上报到瑞安市政府,“予以辞退”确有其事。
昨晚,知情人士告诉记者,蒋良荣本人已发函,表示愿意退还所有超过标准部分的钱款,并接受组织的处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