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社区卫生院全省率先试行基础用药零差价

2008年12月25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浙江在线12月25日讯 “我们到义亭镇中心卫生院配药,价格跟外面一样!”昨天,义乌市义亭镇西楼村村民楼珍高兴地说。她这次生病上医院才花了20多元钱。义亭镇4.3万多村民都像楼珍一样享受到了实惠。据悉,义亭镇中心卫生院是义乌市首家实施基础药品零差价的销售试点单位,目前已作为义乌卫生发展经验在全省推广。将基础药品零差价销售列入社区卫生服务项目管理,是义乌市政府补偿机制改革的又一次模式创新。

  义乌市义亭镇中心卫生院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义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城乡社区卫生服务的意见》,今年6月,义乌市卫生局确定义亭镇中心卫生院为基础用药零差价销售试点单位,义亭镇中心卫生院于8月1日正式启动基础药品零差价销售试点工作,试行零挂号费、零诊疗费、免收病历卡费的“双零一减免”惠民措施。经过4个月的运作和探索,试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截至目前,共接待门诊病人10万多人次,直接减免费用28.54万元,人均减免费用33.48元,减轻了老百姓的负担。

  记者在义亭镇中心卫生院看到,医院拟定的基础用药目录已把《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中甲类药品及2007年卫生部下发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用药参考目录》中的50种西药、20种中成药以及全部中草药定为零差价目录。义亭镇中心卫生院制定出台了零差价药品公开招标细则,组织10余家医药公司对基本药品目录内的数百种药品进行公开招标,确定进价。该院所使用的中西药238种、中成药62种、中草药350种实行平进平出,参加城镇医疗保险人员和农村医疗保险人员在门诊、住院产生费用时自动报销,所减免费用由义乌财政给予一定的补助。

  “政府主导,城乡覆盖,项目管理”,社区卫生服务政府补偿机制改革就是通过对药品零差价实施项目管理,实行量化的财政补偿机制,从补偿机制上切断了过度医疗等趋利行为,充分体现了项目管理的可操作性和优越性。据统计,试行零差价后,今年8~12月,义亭镇中心卫生院门诊人次大大增长,零差价药品销售金额占医院全部药品销售金额的37.1%。

来源: 金华日报 作者: 王卫英 丁强 编辑: 李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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