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且开业满一年的全市城区和县城农贸市场,从明年1月1日起将实施管理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市场,将责令其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并在媒体上曝光;而对被列入“黑名单”的市场经营者,将被清出市场,且在3年内不得在我市所有农贸市场从事经营活动。这是记者从昨天召开的全市城区农贸市场创卫工作推进会上获悉的。
农贸市场提升改造工程,是我市创卫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经过一年的改造提升,目前大部分城区农贸市场硬件设施基本到位。为促进软件规范到位,我市工商部门将从明年起,对农贸市场实施管理考核。
据了解,考核主要针对市场举办单位和场内经营者,对农贸市场管理考核将结合基础设施建设、市场卫生管理、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市场管理人员岗位培训等内容,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4个等级;对场内经营者根据信用评价体系,包括依法文明经营、遵守经营管理制度、履行法定的食品安全经营义务等内容,通过信用资产积累和信用资产流失实行信用评价,分AAA、AA、A、B、C、D共4类6个等级。考核采用实地察看、召开消费者座谈会、社区和经营户问卷调查、走访有关部门等方式,对市场举办单位每年考核一次,对场内经营者每半年评价一次信用程度,并把考核情况在所有市场醒目位置、有关媒体上进行公示、披露,让所有消费者知情。
“我们实施考核的目的,是让市场经营者切实承担起管理的责任,让市场经营者承担自律责任。”据工商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考核除对优秀的市场举办方和经营者进行奖励外,也跟上了严格的处罚措施。
据介绍,对考核不合格的市场举办单位,除责令其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外,还将在市级媒体上曝光;已经被认定为星级市场的将降低或撤销其星级市场称号;如发生消防、治安、食品等安全事故,或举办单位被多次投诉,或A级信用经营者总数占场内经营者总数90%以下的市场,将不能评为优秀等级。对经营者,如年度信用等级为D级的严重失信经营者和连续两年年度信用等级为C级的信用低下经营者,除被曝光外,将被取消下年度市场招投标资格;被行政管理部门年度两次以上行政处罚的,或添加有毒有害物质被列入市场经营者“黑名单”的,清出市场,且在3年内不得在我市所有农贸市场从事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