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27日讯
昨天,15岁的姚霞坐到了被告席上,令人唏嘘的是,无论辩护人如何做女孩的思想工作,她就是不愿意说出毒枭在哪里。
如果姚霞能提供抓捕毒枭的线索,将属“立功情节”。她说,这么做是为了保护“好姐姐”。
半年前,慈溪警方突击检查了一家酒店,在一间客房内抓获了正在吸毒的两男一女,姚霞就是其中一个,她还参与了多起贩毒案。
小姑娘对法官说,有个带着她贩毒的“好姐姐”对她照顾无微不至,如果毒枭被抓了,可能从中牵线的“好姐姐”也会被抓。
听审的父亲听了女儿这话,一脸诧异。
其实,姚霞已经很多年没看见父亲了,她7岁时,父母便离了婚,母亲出走,前些年,父亲出了家,没念完初中的她只能混迹于社会。
姚霞解释说,“好姐姐”是她去年在公园溜冰时认识的,“她对我真的很好,管我吃管我住,还送漂亮衣服给我……真的,从来没有人像她那样对我好,还帮助我赚钱(指介绍贩毒“生意”)。”
据主审法官介绍,由于这是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应当找到当事人的监护人,可翻完全部卷宗,也没找到小姚的父母联系方式。不得已,法官只能请村干部寻找小姚的父亲,同时依照法律程序为小姚指定了辩护律师。
庭审中,姚霞对公诉机关指控犯罪事实无异议,只说了句“请求法官判得轻些”。
法院对姚霞作了当庭宣判,以犯贩卖毒品罪,判处她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当姚霞被法警戴上手铐带离法庭时,她分别给法官、公诉人和辩护人各鞠了个躬。
主审法官说,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某一程度上是社会环境的综合反映。缺乏家庭亲情的未成年人,因为缺乏感情交流和思想教育,缺少父母双方的关怀,在自身生理、心理发育未成熟的情况时,受到外界不良因素的影响,容易养成坏习气,进而走上犯罪道路。对这样的孩子,社会应该更加关注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