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这个小偷,是大专学历。不知道是不是为了体现出他是一个有文化的人,所以,在偷完东西之后,他还与失主进行交易,要求失主出钱赎回失物。昨天,这名小偷被龙湾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姜某现年24岁,来自洞头。自从走出校门后,他便一直无所事事。今年10月30日,他来到母校玩耍。当天下午5时,姜某发现自己身上的钱已经花光。他就来到一幢校舍的4楼,用力撞开一间宿舍房门,在房间里到处翻找,却没有找到现金,他就顺手偷走学生小陈的一台笔记本电脑和小朱的一只诺基亚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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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小陈几次拨通小朱被盗的手机,都被姜某挂断。小陈就发短信联系对方,表示希望能拿回电脑。姜某回短信说,自己只想要点钱花,小陈想把电脑拿回去就要拿钱来赎。双方开始协商价格,当时小陈说用1000元来赎,姜某却要求得到3000元。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双方最终谈妥:由小陈出资2700元钱赎回电脑。
10月31日中午,姜某依约来到市区某客运中心,与小陈碰面拿钱,但被小陈以及同来的几名老师抓住,并扭送至派出所。
记者 吴祖坚 龙检进入论坛讨论(温州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