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天,有关部门对我市城区最后一口应封存的地下井进行了封存验收。据市公用事业监管中心介绍,历时一年半的城区地下井封存工作至此已全部完成,先后封存了相关企业和单位共20口地下井。
上世纪八十年代末至2000年,宁波城区凿地下井达40余口,年度地下水取水量最高达300余万立方米,由此引起地下水水位下降,导致城区局部地区地面发生沉降。为控制地面沉降,从2000年起,我市停止了对新凿地下井的审批,同时实行地下水计划开采制度,即对原批准取用地下水资源的企业和单位实行计划控制,限量开采;对已通自来水地区的地下井取水单位要求其加快调整生产工艺,做好生产生活用水的转换工作。因此,最近几年来,甬城地下水的年取用量已大幅下降,2007年的开采量仅为20万立方米。
为提高对城区地面沉降的防御能力,防止地质灾害的发生,市水利局、国土、城管等部门拟订了关于地下井封存的具体方案,决定于去年8月至今年12月底分步实施封存地下井工作。今后,有关部门将加强监管,一旦发现有擅自开采地下水资源的企业与单位,将依法予以处理。(记者 张海华 通讯员 王祝芳 陈国良 俞浩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