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六名年轻女子被拐后被迫卖淫 年龄18岁上下

2008年12月27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浙江在线12月27日讯 11月26日晚11点,西安火车站,陕西姑娘阿娟突遭抢劫,随后,她被迫上一辆出租车来到了西安老街的一处农民房。

  事实上,阿娟并非仅遭抢劫这么简单。4天后,她被人以6000元的价格卖到了杭州余杭,辗转一番后,由一家地下“休闲店”接收,阿娟在那儿被强迫卖淫。

  先被拐卖,后被迫卖淫,阿娟案其实并非孤例。经过细致侦查,余杭警方于近日捣出了一条涉嫌拐卖及强迫卖淫的组织链,涉案的7人均被刑拘。与此同时,共有6名受害女孩被警方解救,前天,良渚派出所帮着6个女孩及家属买了火车票并送上了回家的列车。

  “罪恶”上游始自西安

  今年18岁的阿娟,在湖南株洲打工,老家是陕西渭南的。11月26日那天,她从株洲回渭南老家,当天晚上10点多到达西安火车站。因为天色已晚,阿娟准备先找家小旅馆住下,次日再动身回家。

  阿娟不知道,在火车站,她已经被两人盯上了。晚上11点多,这两人突然从阿娟背后窜出,上前抢了她的包和行李。不止于此,他们还将阿娟押上了一辆出租车。

  迷迷糊糊间,阿娟被带到了一处偏远的农屋。接下来的两天,阿娟是在极度的惊恐中度过的。她记得,农屋里来了两个男人,南方口音,说是要把她带走。随后,被抢劫后的第四天,阿娟被带到了余杭。

  直到被警方解救,阿娟才知道,与她有类似遭遇的几个女孩,同样都是从西安被拐至余杭,年龄均在18岁上下。

  挂羊头卖狗肉的“休闲店”

  把阿娟带到余杭的那两个男人是温州人,一个姓徐,一个姓胡,他俩是整个交易链中的“掮客”,也就是所谓的“皮条客”、中间商,他们负责去西安买人,带回后“分发”到一些地下“休闲店”。

  这些所谓的“休闲店”,名义上经营美容美发之类的服务,实际上却是卖淫嫖娼的窝点。警方介绍,这些“休闲店”通常集中在一些路边简易房内,夫妻一同经营。

  接收阿娟的这家店由一对周氏夫妇所开,他们死死地看着阿娟,把她的手机夺走,防止她报警或逃跑,同时强迫她接客做生意。阿娟哭诉,在被解救之前,她一共被逼卖淫5次。

  

  “三七分成”只是诱饵

  在周氏夫妇这家店里,还有一个女孩子,名叫阿琴,她既是受害者,又不知不觉沦落成了“帮凶”。

  阿琴是今年9月底被拐卖到余杭的,中间她出逃过一次,却不幸被追回,其后被迫卖淫。在阿娟之前,阿琴是周氏夫妇店里唯一的“小姐”。阿琴说,当时周氏夫妇答应她“三七分成”,她的“三”先由店里保管,等以后一并分账。

  事实上,“三七分成”只是诱饵,店主和每个小姐都说好了价格,但这笔钱根本不会发。记者在跟其中一名受害女孩聊天的过程中得知,她从来就没拿到过一分钱,“老板说会把钱打到我的卡上,可我从来没见过卡。”

  

  “休闲店”里解救出受害女子

  警方12月初得到线索,迅速进行调查、排摸,并果断冲击。但是警方的侦查过程并不顺利:许多女孩自己不愿意承认受害的事实。

  “她们中的一部分是被洗脑了。”负责侦查此案的警官白杰说,“她们对警察怀有敌意,而这种敌意就是老板灌输给她们的。”白杰补充道,还有一些是被钱“钓”着,“她们指望老板能给付自己的那一份工钱,于是被迫守口如瓶。”

  不光是受害者的内心矛盾重重,整个交易链亦是错综复杂。首先,源头是西安那边的,这里负责买人的“皮条客”,自己也开有美容店,他们基本都是老乡之间往来,“整个销赃网络交织复杂。”

  目前,余杭警方已将此案中的“皮条客”——徐、胡二人以及周氏夫妇等7人刑事拘留。阿娟等6名受害女孩在经历绝望之后,终于回家了。前天,良渚派出所帮被解救的6个女孩及家属买了火车票并送上了回家的列车。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文中人物为化名)

来源: 浙江在线-今日早报 作者: 编辑: 瞿云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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