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今起至2009年3月31日,办理2009年度市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缴费手续,逾期不再办理。
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视为中断参保。中断参保后,只能参加2010年度的新农合,并从2010年7月1日后享受该结算年度剩余月份的医保待遇。
2009年度杭州市区新农合的筹资标准为360元,其中农村居民(含农转非人员)个人缴纳100元,市补助100元(含国家、省补贴),区、街道(镇)补助160元。城镇非从业人员每人缴纳360元。其中持有有效期内《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或二级及以上《残疾人证》的人员、农村五保户、“三无”人员、重点优抚对象免缴。
参保缴费到户籍所在地所属的街道、镇劳动保障站,或是区或市医保经办机构。农村户籍居民(含农转非人员),建议由村(居)委会统一组织。
办理参保手续后,可凭医保证(卡)在市区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范围内就医、购药。了解详情打劳动保障咨询专线:876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