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制止各种不正之风和奢侈浪费行为,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保证中央、省委和市委各项重大决策的顺利实施,近日,市纪委、监察局下发了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加强教育、落实规定、深化作风、强化监督,切实做好2009年元旦、春节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结合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采取有力措施,运用多种形式,认真开展反腐倡廉教育,使各级领导干部增强忧患意识和节俭意识,牢固树立法纪观念和廉洁奉公意识,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风气。针对元旦、春节期间奢侈浪费等消极腐败现象容易多发的特点,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突出问题,强调和重申关于廉洁从政的各项纪律和规定,对党员、干部早打招呼,及时提醒,切实做到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
通知重申了十个“严禁”: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用公款相互请吃,组织游山玩水、安排私人度假旅游活动;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违反规定驾驶公车;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事宜和借机敛财;严禁各种名目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严禁印制、发售、购买和使用各种代币购物券(卡);严禁巧立名目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发放奖金津贴补贴;严禁违反规定组织达标评比、考核奖励和节日庆典活动。
通知要求各级党政机关要增强服务意识,努力帮助企业缓解资金紧张困难,积极支持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以优良的作风和高效的工作为推动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环境。围绕省委、市委全面改善和保障民生的决定,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不得向企事业单位和群众转移费用负担,不搞相互走访拜年活动。要把安排好群众生活特别是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积极投身市第九次“春风行动”和开展“万名党员干部结对帮扶万户城乡困难家庭”活动,落实帮扶救助工作,抓好供电、供水、消防、社会治安、食品药品监管和安全生产、农民工工资支付等工作,切实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困难,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监督,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审计监督,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对严重铺张浪费现象和违纪行为要及时揭露和批评。对那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要依规依纪严肃查处,特别是对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一律先免职再处理。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予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