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30日讯
近日,嵊泗县法院成功调解了13名安徽籍民工要求渔船雇主支付劳动报酬的纠纷,拿到工钱的民工们连声向法院工作人员道谢,感谢他们及时调解,帮民工讨到工钱,可以回家过个安心年。
今年下半年,13名安徽籍民工受雇于绿华渔船老大郑某,从事捕蟹作业。捕蟹季节结束后,雇工急欲返乡,在与船老大结算报酬时,因与原先约定的报酬差距过大引起纠纷。这些民工称当时与船老大口头约定不同工种不同报酬,而船老大则表示根本没与外地雇工约定明确报酬,只是说到时其他船只的雇工拿多少工资,他也付多少。
在双方僵持不下的情况下,民工们向嵊泗县法院寻求法律帮助。由于双方并未签订书面合同,考虑到外来民工急欲返乡,嵊泗县法院加班加点调解案件,一面稳定外来民工情绪,一面到绿华社区调查今年捕蟹作业情况。当了解到今年由于作业时间短、销售市场不景气等原因,该社区捕蟹船只收益普遍较往年稍差,审判人员据此做双方的思想工作。最后船老大郑某同意作出让步,双方一致达成调解协议,当场支付给13名安徽籍民工劳动报酬总计160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