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9年1月1日开始,跟老百姓关系最密切的民商事官司要到哪里打,又有新变化。昨天,浙江省高级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浙江省一审民商事案件和民事再审案件的管辖法院变化情况。
大部分官司都在当地打
民商事案件的管辖在这两年变化很快,2007年4月变过一次,今年2月标准再次调整。时隔10个月,2009年1月1日又将实行新标准:
诉讼标的3亿元以上上高院;杭州、宁波中院的受理标准为5000万元以上、3亿元以下;温州、绍兴、嘉兴、台州、金华中院为3000万元以上、3亿元以下,湖州、衢州、舟山、丽水中院为2000万元以上、3亿元以下。
不到这些中院、高院受理标的额的官司到哪里去打?全部到当地地市县基层法院。
根据新变化,85%大标的的案件,都可以由当地基层法院受理,那么对于老百姓来说,打官司将越来越方便。
越改越便民
诉讼标的额一升再升,缘于浙江经济的快速发展。目前浙江各级法院的受理标的已经进入了国内“第一梯队”,与广东的标准相同。另外,浙江11个地市的中级法院还有义乌法院,都可以受理一审的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而国内其他大多数省份,只有省会城市的中院才能受理,这也说明了浙江外向型经济的发达程度。
民商事案件管辖的调整,将让三级法院的职责更加明确:基层法院为普通民商事案件的一审法院,方便当地问题当地解决;中院为普通民商事案件的上诉法院,当事人对基层法院一审结果不满,可以打到中院去;一审二审都让人不满,还有高院可以把关。
将向全国招聘千名法官
据统计,我省现有法官数量为1万多人,法官的年人均办案数量已经全国第一。今年1到11月,全省各级法院共收案63万件,同比上升20.88%。
针对明天开始的再一次大规模的民商事案件下放,明年,浙江将“规模空前”地向全国招聘法官,人数在千人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