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
关键词   范围 
杭州晴到少云 38~28℃ 全省
  首页 | 原创 | 浙江即时报 | 资讯通 | 高层 | 人事 | 浙江纵横 | 媒体广场 | 图片 | 专题 | 浙江概况 | 平安浙江
    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浙江新闻 > 浙江纵横 > 杭州 正文
   | 打印
放大 原大 缩小 打印 
浙江省工商局出台新政策 让企业过个暖冬

  为帮扶浙江民营企业脱贫解困、过个暖冬,浙江省工商局即日起推出《关于促进全省民营企业平稳较快发展的若干意见》,该《意见》共分19条,其中对民营企业实行“三不”政策:不处罚、不追缴、不吊销。

  所谓“不处罚”政策是指:除对危害公共安全、食品安全、生产安全、环境安全的违法行为,给予严厉打击外,对其他一般性违法行为,未造成直接危害后果或主观恶性不大,事后能够及时消除违法状态的,进行提示、警示、告诫,责令改正,一般不予以处罚,对拒不改正的再依法处罚。

  “不追缴”政策是指:参加2008年度年检的企业,因受宏观经济影响,已逾期出资的,经企业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可暂不予以追缴,并免于处罚,允许企业延长出资期限。

  “不吊销”政策是指:2008年6月至2009年年底前成立的企业,超过6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可以视情况延缓处理;根据原有政策,这些企业会被吊销营业执照。

  根据最新一期浙江民营企业生存状况报告:目前,全省企业总数达68.1万家,比上年同期增长4.5%,增幅回落1.29个百分点;全年私营企业注销数2.2万家,同比增长10.99%,为六年来最高。省工商局有关人士表示,全省民营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加剧,但不是危如累卵、溃不成军,有倒闭但未形成倒闭潮,基本面还是坚固的,总体运行比较平稳。

  《意见》还规定,对失业人员、残疾人、退役士兵以及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除国家限制行业外的个体经营的,自首次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登记类和证照类等费用;农村流动性小商小贩、农民在农贸市场或者当地政府指定区域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免于工商登记。如降低相关登记代理机构代办费用,按照规定的基准收费标准的70%收取。

[ 复制本文标题地址 ] [ 发表评论 ]  
我来说两句:(留言仅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昵称: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4.96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4.96
Copyright © 1999-2015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在线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