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31日讯 昨天下午,记者了解到,衢州市纪委、监察局发出通知,要求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切实加强2009年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
《通知》特别强调了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领导干部节日期间要严格执行“十条禁令”:一是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二是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或借赌博活动敛取财物;三是严禁部门单位之间、系统内部以互相走访、拜年、联谊等名义,用公款组织、参与相互送礼和吃请;四是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娱乐活动、团队或私人度假旅游活动;五是严禁组织和参与由企业等管理、服务对象安排或支付费用的度假旅游和娱乐、健身等活动;六是严禁违反规定驾驶公车,严格公车管理;七是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事宜和借机敛财;八是严禁各种名目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九是严禁印制、购买和使用各种代币购物券(卡)以及巧立名目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发放奖金津贴补贴及实物;十是严禁违反规定组织达标评比表彰和节日庆典活动。
《通知》还就加强形势任务和反腐倡廉教育,安排好节日期间各项工作,严肃查纠各种违规违纪行为等提出了要求,明确规定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要严肃查处;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并有选择地予以公开曝光,以儆效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