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1月04日讯
记者昨日从丽水市残联获悉,丽水市“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实施以来成效明显,赢得省残疾人工作考核组的充分肯定。
根据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丽水市从2008年年初启动“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为了保障残疾人的基本生活,民政部门将重度残疾人列入低保扩面的主要对象,认真做好对象核定、审批和低保金、补助金的发放工作。据统计,目前全市残疾人中已有7573人享受低保,2425人享受补助金。除遂昌县正在抓紧审批外,其余各县(市、区)残疾人低保金和补助金从2008年第三季度开始逐步全额发放到人。
莲都、龙泉、缙云、青田,是2008年重残人员托(安)养工程试点县。当地积极探索,整合资源,因地制宜开展工作。在青田,数位好心人士牵头创办“和谐之星”敬老院,免费为无依无靠的孤寡老人、儿童和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目前已入住残疾人41人。同时,缙云等地也纷纷吸引民间力量,参与到重度残疾人托养工作。目前,全市共有390名重残人员被列入托(安)养工程,其中集中供养120人,日间照料60人,居家安养200人。
此外,各地深入开展残疾人康复工程,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766例,配助听器验1268台,配助视器验49台,下肢假肢安装112条,各项工程均基本完成或超额完成计划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