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办日前出台关于推进我市工业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鼓励我市工业企业分离服务业“自立门户”。
工业企业分离服务业的实施对象为六类:一、大中型工业企业的运输、仓储、包装、配送等物流业务符合分离条件的,可进行分离,设立专门的物流、运输、仓储公司;大中型工业企业的运输、仓储、包装、配送等物流业务由社会闲散车辆或外地车辆承担的,可由工业企业设立物流公司,统一管理运输车辆,实行集中配送。二、安装成本占比较高的工业生产企业,如钢结构房、玻璃幕墙、机器设备等生产企业,可将安装劳务分离出来,成立专门的安装企业。三、对于工业企业内部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研发等业务,可单独剥离出来,成立相应子公司。四、对工业企业内部的维修、修缮、安保、洗衣、洗浴、卫生医疗、幼儿育养以及经营性质的餐饮、娱乐等业务,可分离出来,成立专门公司。五、对工业企业闲置的资产和剩余劳动力,可组建相应的租赁、物业管理和劳务服务公司。六、其他工业企业可从主业中剥离出来,并有利于第三产业发展和增加地方财政收入的业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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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对大中型商业企业(包括大中型商场超市、汽车4S店等)符合有关分离条件的,也可结合实际一并实施。(黄忠)进入论坛讨论(温州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