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到球场遛一遛,是陈荣和张清这群上班族的共同爱好,但他们从来不相识。去年5月17日下午4点多,他们在浙江财经学院(文一校区)西北角煤渣跑道上不期而遇,凑在一起打了场对抗赛。
陈荣在他这方后场带球时,张清突然冲上来抢球,用单脚卡住陈荣的双脚,侧向用单腿绊住陈荣的双腿,同时来了个肢体上拱。由于张清身材高大,相对瘦小的陈荣腾空摔出,着地时用右手单手撑地,小手臂一下子不能动了。
张清打了120后,陈荣被送至浙江省新华医院治疗,经诊断:右尺桡骨骨折(开放性)。养病中,陈荣提起赔偿损失的事,可张清拒绝了。去年9月27日,陈荣拖着还没痊愈的手臂,请求法院给个公道,索赔25393.80元。
陈荣说张清的动作犯规,是故意的。张清纠正:陈荣在我带球的时候冲过来,在我身后滑倒的。我回头看时,陈荣就骨折了。我们原本不相识,出于人道,我先付了120元的医药费,又支付了40元给陈荣验血。之后就听他提起要5000元的赔偿。
承办法官说,比赛时受伤的很多,小伤小病一般都自己了了,比赛嘛,参赛人总得把风险计算进去,像这样闹到法庭的不多。张清致使陈荣受伤不存在故意,不构成侵权。法院酌情确定张清补偿陈荣4000元,其他费用只能陈荣自己掏腰包。(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