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1月05日讯
为把自己修理厂的土地分拆成8间宅基地出售获利,他拉了两名国家干部下水,自己也于2008年12月31日被温岭法院一审以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林小方在温岭市松门镇有一处汽车钣金修理厂厂房,2002年上半年,他为将厂房用地分拆成8间宅基地出售获利,用自己及其妻子并借用6个村民的名字,通过时任松门镇规划员的郭廷和(犯受贿罪已被判有期徒刑3年6个月),和松门国土资源所土管员潘建国(犯受贿罪已被判有期徒刑5年),先后违规办理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个人建房用地许可证后,就将获批的个人建房住宅用地及附属的房屋出卖,获取了巨额非法利益。林小方为感谢潘建国、郭廷和的帮忙,分别贿送给潘建国现金5.2万元、郭廷和现金6万元,两人均予以收受。
法院认为林小方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11.2万元的贿赂,其行为已构成行贿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