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一年一度的温州市群众满意不满意基层站所评定工作日前开始。记者昨天从市纪委获悉,被评定为“群众不满意基层站所”的单位,将由市纪委、监察局、纠风办发文予以通报批评并公布,还将建议所在业务主管部门免去该单位主要负责人职务。
据介绍,涉及评定活动的基层站所,指的是全市经济社会管理与服务职能相对较多的政府部门和有公共服务职能的公共事业部门(企业)所属的基层站、所、队、办事窗口,市级(包括省、部直属管辖)部门所属的科级以下(含科级)的基层站所,县(市、区)部门所属的副科级以下(含副科)的基层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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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不满意基层站所”的评定,由市纠风办组织市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直部门负责人、政风行风监督员、群众代表进行投票后,拟评定名单,报请市纪委常委会审定。
一般来说,“群众不满意基层站所”从有这些情况的基层站所中产生:工作人员2名以上(含2名)因违法违纪,受到刑事处罚或党纪政纪处分的;因存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被县(市、区)执纪执法以及监督机关以通报批评以上组织处理的;索取或者非法收受、变相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非法利益并查证属实的;被市以上新闻媒体作为反面典型公开曝光并查证属实的;因工作不到位,致使造成严重事件或恶劣影响的;县(市、区)纠风办组织的行风评议排名后二位等。(倪传芬)进入论坛讨论(温州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