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女士家里用的是“捷佳”牌电热水器。半个月前,热水器的内胆坏了,开始漏水,黄女士按照售后服务卡上“电热水器内胆保证八年正常使用”的承诺,找到维修部,却被告知内胆只能保修五年,现在要换内胆,要花700多元,与她当初的购机价差不多。这让黄女士有点想不通:“售后服务卡明明写着保证八年正常使用,就算现在厂家的规定改了,也应该按照当初的承诺给我保修啊。”
“内胆保证八年正常使用”
用到第七年内胆漏水了
2003年1月2日,黄女士在景福百货购买了一台“捷佳”牌电热水器,花了780元。当时,除了发票和说明书之外,黄女士还拿到了一张“杭州售后服务卡”,卡片的抬头是“深圳南光集团捷佳电器有限公司”,在卡片的背面,印着服务承诺,其中第三条是“电热水器内胆保证八年正常使用”。
看到这样的承诺,黄女士很放心,这台电热水器用了六年,也一直没出什么问题。到了上个月中旬,黄女士突然发现,热水器的外壳开始渗水,找专业人士看过之后,黄女士得知,很可能是热水器的内胆漏水了。于是,黄女士找到了“捷佳”的杭州维修部。
维修部的陈先生告诉黄女士,按照厂家现在的规定,电热水器的内胆只能保修五年,如果黄女士要换内胆,就要自己花钱买一个新的,价格是700多元,和黄女士的购机价差不多。
这么一来,黄女士觉得难以接受,“如果适当收一点费用也就算了,但是700多元相当于我当初买整机的价格了,那我干吗还要他修?还不如买个新的。”
黄女士觉得,既然厂家敢在售后服务卡上写上“电热水器内胆保证八年正常使用”,就要为承诺负责,现在内胆用到第七年坏了,厂家应该免费给她更换一个内胆。
维修部将“皮球”踢给厂家
厂家售后服务部始终没人
对于黄女士提出的疑问,维修部的陈先生说,他们维修部并不是厂家设立的售后服务部,现在,厂家的售后服务部已经撤出杭州,他们只是帮厂家做维修而已。当初售后服务部撤出杭州、厂家委托他们维修部代为做维修时,只跟维修部说过热水器是保修五年的,并没有说过有内胆保证使用八年这回事。
“电热水器就算在保修期内维修,也是要付折旧费的。”陈先生说,“按照厂家跟我说的,电热水器的内胆保修期就是五年,如果换机的话,要按每天万分之五来折旧的。如果黄女士有疑问,请她去问厂家。”
记者在深圳南光捷佳电器有限公司的网站上,找到了厂家的联系电话。捷佳电器市场部的工作人员说,他们不清楚具体的保修办法,只知道都是按照国家“三包”规定来做的,具体的情况要问售后服务部门。随后,记者试图联系厂家售后服务部门,但截至发稿时,售后服务部门的联系电话始终无人接听。
杭州市消保委陈关庭副秘书长认为,虽然黄女士所坚持的“电热水器内胆保证八年正常使用”,并没有印刷在热水器的说明书上,而是印刷在售后服务卡上,但是,既然售后服务卡的抬头是“深圳南光集团捷佳电器有限公司”,就说明这张售后服务卡上的内容是厂家认可的,可以视为商家的承诺。按照《消法》有关规定,在国家“三包”规定的基础上,如果企业的规定高于国家“三包”规定,产品的“三包”服务就应该适用企业的规定。也就是说,既然商家承诺了“电热水器内胆保证八年正常使用”,就要做到,要想办法维护消费者的权益,想办法达成自己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