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元旦那天,两名云南籍犯罪嫌疑人携带20多克海洛因从昆明乘大巴辗转来到嘉兴贩毒,脚刚踏入嘉兴就被抓,他们的下线——一名贵州籍犯罪嫌疑人紧跟着被抓获。经过两天两夜的审查,3人最终供认了犯罪事实。目前,3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昨天,秀洲警方向媒体公布了案情。
陈某,男,1966年生,云南人。艾某,女,1968年生,云南人。元旦当天上午8点多,他们搭乘大巴从昆明辗转来到嘉兴十八里桥。随后,两人打的来到嘉兴火车站,在附近某小宾馆内开了两间房暂住下来。当天上午9点多,两人刚躺下不久,秀洲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的民警破门而入,先后将两人控制住。在艾某的房间内,警方搜出了一个小纸袋,袋中装有20多克海洛因。两人随即被带回派出所审查。
通过一个多小时的审查,两人最终交代,他们要把海洛因转手卖给贵州籍男子吴某。随后,警方根据线索,来到吴某在市区的租住地,将毫无准备的吴某抓获。吴某,1972年生。据他交代,他曾多次从艾某、陈某手中购得海洛因,之后销往他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