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养老金调整继续采取普调调整和特殊调整相结合的方法,普调第一部分按退休人均65元,退职55元,第二部分按缴费年限每满1年(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每月增加2元;特调对部分退休(退职)人员适当提高了基本养老金,包括:(1)获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和高级技师的退休(退职)人员;(2)1953年底前参加革命工作或按国家和省规定计算连续工龄的起点在1953年底前的退休(退职)人员;(3)2008年底前男满70周岁、女满65周岁及以上的退休(退职)人员;(4)基本养老金低于2008年底当地企业月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50%的退休(退职)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