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1月07日讯
2008年是结婚大年,许多新人都把自己的终身大事定在这一年。杭州的乔先生就从年初开始忙活起来,和自己家人经过多方选择和实地考察,终于选中了位于杭州新塘路33号的杭州江南喜乐大酒店。不过就在2008年的10月上旬,乔先生突然接到酒店打来的一个电话,这让他原本高兴的心情一下子就降到了谷底。
"江南喜乐"欠债关门老板消失 婚宴预订者索赔无望
在电话的那头,杭州江南喜乐酒店的工作人员告诉乔先生,酒店10月份就要停业了,所以不能办喜酒了。乔先生一听这话,一下就懵了,赶紧上酒店去问问情况。“只给我看了一在张停电的通知单,另外什么也没有。”
和乔先生同样的遭遇的还有徐先生,他在2008年的年初,替自己儿子在江南喜乐定了40多桌的喜酒,当时2000元的押金也付了,给台湾、北京的亲戚也发了喜帖了,突然说不能办酒了,徐先生一家实在接受不了。
酒店的突然停业,让4对准备在江南喜乐摆酒的新人全部乱了套,于是他们集体把酒店告上了法庭,而江南喜乐方面却显得很委屈,他们说他们当时是被迫停业的。
杭州江南喜乐酒店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当时出租方和承租方之间有个诉讼,当时诉讼并没有结束,所以出租方突然停电停水,使我们没有办法再营业。”
如此说来,酒店似乎的确有自己的苦衷,那么出租方——杭州德玛商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为什么要这样做呢?
杭州德玛商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马文燕:“我们公司是在2004年跟江南喜乐签了合同,2008年10月份,我们这个场地还是在给江南喜乐使用的,在这一段租赁时间内,我们只收到了9个月的房租。”
为了催讨房租,从3年前,德玛就把江南喜乐告上了法庭,去年判决下来,德玛胜诉。“电力局根据我们省高院的判决书,才允许停电,是由杭州市电力局来停电的。”
至于今天的这个案件,杭州江干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江南喜乐单方面违约事实清楚,作出以下判决:“杭州江南喜乐酒店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双倍返还定金人民币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