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对企业高管慎用拘留 公安推经济20项措施

2009年01月07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浙江在线01月07日讯 为应对金融危机,加强和改进公安机关社会服务管理工作,帮助企业克服面临的困难,市公安局昨天制定出台了《全市公安机关服务经济转型升级帮扶企业方便群众二十项措施》,推出建立警企联系制度、加大经济违法犯罪打击力度等一系列举措,一些新举措大大方便群众。

   妥善处理打击犯罪与保护企业合法经营的关系。公安机关对涉嫌犯罪企业的正常经营账户、资金,慎用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对负责企业正常经营的高管人员慎用拘留、逮捕措施。

   提高公安消防办证、审批效率。消防支队窗口受理出具受理意见单,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受理投资项目审批的,实行告知承诺制,对主件齐全而仅缺副件材料的,在申请人作出承诺后,窗口先予受理;对于安置房工程、政府标准厂房建设工程及省市重点工程的消防审批一律走绿色通道,并做好跟踪服务。

   对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提前介入服务。对建筑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事项,市公安局消防支队将提前介入技术指导,进行服务性审查工作,把火灾隐患消除在工程设计的方案及扩初阶段。

   简化公安边防办证程序。《出海船舶户口簿》、《出海船舶边防登记簿》以及《出海船民证》等三类证件的办证期限为3个工作日。

   实行水上分局与海事、港航等部门联合办证。方便群众“一站式”办理。办理《出海船民证》,对相关手续携带齐全的特殊急件实行立等可取;定期组织到企业开展上门集中办理暂住证(居住证)、船民证服务;开通水上公安分局便民电话(88187117),24小时接听群众的咨询和投诉。

   由各县(市、区)公安(分)局核准特种行业许可证。自2009年1月1日开始,将印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准权委托给各县(市、区)公安(分)局。

来源: 温州网 作者: 梁建国 温公宣 编辑: 李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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