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杭州1月7日讯 我省去年矛盾纠纷人民调解成功率97.87%;矫正对象再犯罪率为0.1%左右,远低于全国试点地区1%的平均水平……我省司法行政机关在服务保障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多项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
我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全力推进行业性、专业化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依靠专业化队伍、运用专业化知识、采取专业化手段,赋予人民调解新内涵,增强调解工作的生命力。目前,全省已建立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4万多个,人民调解员16万多人,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高达97.87%。到去年年底,全省已有89个县(市、区)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2004年开始试点至今,已期满解除社区矫正15237名,矫正对象再犯罪率控制在0.1%左右。
此外,全省通过在行政村以及农村务工人员集中的城乡劳动力市场和乡(镇)企业建立法律援助联系点,形成了一个以县(市、区)法律援助中心为龙头、以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为骨干、以村法律援助联系点为补充,基本覆盖全省农村的三级法律援助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