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1月08日讯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原杭州城投建设有限公司前期部副经理陈静在西湖区蒋村新区柿树迁移工程中受贿罪名成立,受贿500万元换来一审无期徒刑。
35岁的陈静,硕士学位,杭州城投建设有限公司前期部副经理,在业内属于能干、有一定权威的人物。
2007年10月,蒋村新区要迁移1628棵柿树,种植在文一西路,消息一发布,立马来了不少人求陈静帮忙。陈静认识了其中一家绿化工程公司的负责人郭某,并答应帮他中标。
为了让郭某顺利地承包这个工程,陈静费了不少心机,比如在招投标时,他设置了不少适合郭某公司的入围条件,把不少竞标公司挡在“硬性”条件外面。而在专家组评估时,作为主要专家的陈静也是一味替郭某说好话,引导专家组。
更关键的是,陈静还有意帮郭某抬高工程总投资金额,迁移成本每棵树定为1万元(而在事后法庭审问时,陈静表示,其实成本价只在3000元~5000元)。那时,专家对这个价格也有异议,但是陈静为了说服他们,故意把专家们引到一些迁移环境很差的柿子树现场,让他们相信迁移确实需要这个价位。
就这样,郭某属下的两家公司前后承包了整个迁移柿树的工程,总工程款1668万元。
而陈静也在事后收到500万元。
在原单位,陈静每月的收入大概是2000多元,年薪也就5万多。但是那以后,他在耀江文鼎苑买了套200万元的房子,拿出了80万元注册了一家自己的公司,还买了一辆20多万的别克君越,对于这些钱的来路,陈静告诉妻子都是别人借给他的。
好景不长,今年7月,郭某在别的案子上出了事,于是牵出了陈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