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社区矫正工作成绩突出,这是昨天下午召开的浙江省司法厅行政工作会议上透露出来的信息。
社区矫正,是我国刑罚执行理念的重大变革,是一种不使罪犯与社会隔离并利用社区资源教育改造罪犯的方法,更有助于罪犯回归社会。
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已经在浙江省全面铺开。到2008年底,全省已有89个县(市、区)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自2004年5月以来,已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44442名;期满解除社区矫正15237名;矫正对象再犯罪率控制在0.1%左右,低于全国试点地区1%的平均水平。